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
发布日期:2016-08-26 浏览次数:3593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农业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农垦系统经济发展战略、政策、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现代农业示范场区建设,组织开展“农业科技示范带动”的各项工作。
(二)承担完善农垦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国有农场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场双层经营体制的政策建议;指导农场职工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调解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指导垦区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主要农产品高产、稳产的相关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指导垦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提出垦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核、核准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拟订农业开发规划,配合省农业开发局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
(四)拟订垦区农业产业化经营和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指导特色农产品开发和生产。
(五)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责任,协调指导垦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质量安全工作。
(六)负责垦区科技开发,科技管理和技术推广工作,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引进、培训工作。
(七)指导垦区防汛抗旱,抗灾救灾、水利兴修工作;承办省水利部门安排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八)协调指导垦区农机管理工作、林业管理和绿化造林工作。
(九)拟订监督执行垦区用地管理、承办垦区总体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及修订评审工作;编制农垦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和土地整理及后备土地资源开发规划;依法监督检查农场土地利用。承办垦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抵押、作价出资等审查、审批、管理工作。承担政府廉租房、保障房建设,规范场区建设。
(十)负责垦区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十一)协调指导垦区劳动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工作,行使垦区14万人口的社区管理工作,负责垦区血防、幼儿教育、公共医疗、卫生防疫及计划生育工作。
(十二)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为局本级决算,与预算相同。
纳入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本级 |
2 |
|
三、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29,899.69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29,964.90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4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701.28万元和7,697.05万元,增长34.69%和34.56%,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农资综合补贴、扶贫项目资金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纳入预算,计增加8,455万元;二是基建项目中保障性住房支出较去年减少1,556万元,粮食仓储设施项目增加852万元;相应财政预算拨款收支均较2014年增加。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9,899.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435.16万元,占98.45%;其他收入464.52万元,占1.55%。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9,964.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7.89万元,占5.80%;项目支出28,227.01万元,占94.20%。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