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垦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

安徽农垦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

发布日期:2016-07-29 浏览次数:2910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委工作要求,727,安徽农垦出台实施方案,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从今年起将农资综合补贴、种粮直补、良种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用于支持保护耕地地力。

方案明确了补贴对象、政策范围和资金分配。补贴对象为农场内承包并种植耕地的职工及其他务农人员,以及在耕地上开展统一种植的场属经营单位等,享受补贴者要确保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补贴政策范围,原则上与耕地面积挂钩,不再与粮食等农作物实际种植面积挂钩;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占补平衡中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均不予补贴。补贴资金分配,按照省财政下达的资金总额、垦区各场上报的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面积数,测算出全垦区统一的补贴标准,由安徽农垦负责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场,各场根据下拨的补贴资金,按本场核实确定的补贴面积数据、统一的补贴标准,编制补贴发放清册,及时打卡发放到户。

方案强调,一要加强审核登记。垦区各场要做好补贴面积到户情况登记与审核,制作单位补贴面积基础信息表。各场农业部门负责核实耕地保护补贴面积数据,上报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面积数,同时向场财务部门提供补贴面积基础数据和补贴发放清册。二要及时兑付补贴资金。各场财务部门负责补贴发放表的编制和公示,公示地点要在场部、分场或单位的显要位置,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每个补贴对象的补贴面积、补贴金额必须张榜公示,确保公示内容与补贴发放情况一致,并做好拍照、存档等工作;同时,要加快兑付进度,收到拨款后的次月底前要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一次性兑付给补贴对象,严禁现金发放、虚报冒领、滞留截留、抵扣挪用等现象发生,各场农工接受补贴资金的银行卡原则上就近在同一银行开设。

方案要求,第一,强化政策衔接和宣传。垦区各场要积极做好新老政策的衔接与过渡,广泛宣传补贴政策改革内容,印发改革明白纸,建立补贴发放档案,准确把握改革舆情,确保改革平稳有序推进。第二,强化监督检查。尤其是严格监管补贴资金,各场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同时接受省财政厅和省农委对资金兑付是否及时、补贴清册是否齐全、补贴面积认定是否规范、政策宣传是否到位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要做好改革工作总结,及时梳理、报告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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