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地手挽手,走在乡村振兴“大路”上——安徽农垦乡村振兴“皖垦—大路”模式调查
发布日期:2022-03-03 浏览次数:12231
村集体经营性收入从不足2万元到210.5万元,从全县171个行政村中排名161位一跃晋级为第6位;村民年人均收入从2000元攀升到20000元左右。仅用一年时间,合肥市长丰县大路村如何实现由耕地抛荒、信访不断的后进村到“千企帮千村”示范村的蝶变?
考核为王,“523分红”调动三方积极性
事情还得从2021年4月安徽农垦农产品公司与安徽省长丰县大路村签订的一纸合作协议说起。协议约定,大路村把4000亩土地流转给农垦农产品公司,合作经营期限暂定5年。农垦农产品公司付给村民每亩400元的租金,首先解决了村民保底收入问题。尽管如此,大多数村民并不看好这一次合作,因为有“前车之鉴”。
杨庙镇大路村地处江淮分水岭,共584户、2416人,耕地面积6065亩,主要从事小麦和水稻种植。大路村在2016年实现脱贫摘帽,但村集体经济一度处于长丰县的洼地。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大路村积极寻求与企业合作,希望通过“公司+农户”的方式集中流转土地,解决耕地抛荒问题,增加农民和村集体收入。2018年大路村与某企业合作,集中流转土地,计划开发大棚蔬菜项目。没想到该企经营效益不佳,严重拖欠土地租金,造成村民不稳定,引发了新一轮土地撂荒。大路村党支部书记董永含说:“当时的情况是,大路村6000多亩耕地80%抛荒,村民连土地流转的租金这个保底收入都拿不到手,老百姓怨气大,经常上访;村干部干着急、没办法……”
董永含说:“我们这次之所以把‘宝’押在农垦企业身上,因为农垦有专业化、机械化和现代农业科技优势,又有市场销售渠道,不用担心地种不好的问题”。
农垦农产品公司负责人则从大路村与某企业合作失败的案例中汲取教训。“关键在于建立一套科学的考核体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农垦农产品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汪登松说,“让农垦农产品公司、村集体合作社、生产骨干三方同经营、同参与、同负责,把一个积极性变成三个积极性”。
这份合作协议的核心条款是:“523分红”,即农垦、村集体、农民分别按照利润的50%、20%、30%实行利润分成。农垦农产品公司以粮食产量和成本控制为基础指标,根据三方责任分工进行分类考核,首先对大路村集体合作社实行成本考核,大路村集体合作社作为组织者,不仅要组织生产骨干把农艺措施落实下去,还要对他们进行有效管理,从而把生产成本控制在合理的区间。具体量化指标:水稻亩产在450公斤以上、亩成本控制在1055元以内,小麦亩产在350公斤以上、亩成本控制在655元以内,高粱亩产在300公斤以上、亩成本控制在755元以内;在完成基础指标后,亩纯利润在300元以内时按20%奖励,亩纯利润超过300元时300—500元区间的部分按30%奖励,500元以上部分按40%奖励。
2021年,农垦农产品公司去年在大路村合作项目首战告捷,4000亩统一流转地纯收益达到110万元,根据协议约定,返还40万元用于村集体分红。村集体经营性收入200多万元,一举甩掉了后进村的帽子;利润达到50万元,是2020年的20倍。
大路村村民童德凤是村企合作项目的职业农民,去年由他负责管理的500亩高粱地平均亩产650斤以上,高产田块800斤以上。加上网格管理的工资和分红,一年仅此项收入就有近3万元。
笔者手记:安徽农垦在大路村趟出了“国企+村集体合作社+职业农民”的乡村振兴模式,通过“523分红”考核,农垦拓展了土地经营收入增长点,并彰显了国有企业保障国家粮食生产安全的社会责任;村集体合作社获得经营性收入和利润分成,实现了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农民获得租金+工资+利润分红等三方面收入,有效提升了共同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
共建为要,“1+1+1”联结利益共同体
安徽农垦也探索过“出场进村”的土地流转模式,但始终走不出“大包大揽、单边作战”的误区,总体成效不佳。2015年,农垦集团将农垦农产品公司与大圹圩农场、倮倮米业和皖垦农产品超市整合,探索一二三产融合的产业模式,经过两三年的运作,初步形成了生产、加工、销售一条龙产业化的格局。随着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农垦农产品公司把目光投向了有着产业振兴强烈愿望的大路村。
2021年4月初,农垦农产品公司安排陈从贵、王玉虎、孙治国三名农业技术骨干到大路村蹲点,负责4000亩农作物的生产组织、农资供应和技术指导。“在地里看到一人多高的荒草,心里凉了半截,说实话,当时心里真没底!”陈从贵谈及当初的感受,颇多感慨。
高级农艺师王玉虎则认为,经营这4000多亩地,仅靠他们三个人是玩不转的,必须依靠村集体合作社、村干部发动当地农民参与生产管理全过程,摆在面前的首要任务是抓紧培训一支“职业农民”队伍。首先,这支队伍人数不在多,而在于精,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能及时有效地组织当地劳动力开展生产;其次是生产技术,要把农垦农作物高产栽培技术迅速传授给他们,并通过他们推广给参与生产的农民;再次是以职业农民带动农机专业服务,就地就近解决农业社会化服务问题。
三个人把6个村干部组织起来,吃住在村里,起早贪黑在地里摸爬滚打,手把手向他们传授农业水稻和高粱的生产技术,并定期邀请农业专家开展技术培训,组织他们到农垦现场考察,以各种方式“速成”培育“职业农民”。同时推行地块“网格化”管理。通过卫星遥感测绘将大路村流转的土地测绘入图,将每500亩土地作为1个网格单元,由1名职业农民负责管理。职业农民根据“网格化”管理要求,有效落实自己负责的单元管理任务,提高农艺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完成农作物产量;村集体合作社将农民收入与田间管理、作物收成等挂钩。
今年70岁的原大路村村支部书记董善业说:“农垦技术员真是种地的高手,什么时候排水、什么时候除草、什么时候打药都算的清清楚楚,打药用无人机,除病虫害药里还加了营养液,难怪高粱长得这么好!干了一辈子农活,现在真是长见识了!”
董善业掰着指头算了一笔账:2020年,他家6口人28亩地,每年总收入6000多元;2021年农垦流转土地后,每天务工收入100元,一年足有120天1.2万元收入进项;加上每亩400元保底收入,还有村集体分红,如今已有每年2万元的收入,一下子翻了三倍。
在外发展有成就的小老板、大路村村民董吉豹看准村企合作项目的商机,在大路村成立农机服务公司,投资170多万元,购置了大型拖拉机、旋耕机、播种机、无人机等机械15台套,去年农机作业收入60万元。
笔者手记:“大路模式”突出了乡村振兴的垦地合作共建,共建的核心是形成了一个农垦、村集体、农民三方共建共享的利益共同体,完善了责权利的再分配。农垦从中获取了拓展土地资源的红利,以大农垦带动小农户,承担了资金、技术、培训和订单销售等责任;村集体合作社一手连着农垦,一手连着“职业农民”,发挥了杠杆作用;而当地农民积极主动参与农作物的全程生产管理,不再是持有地租的旁观者,将雇佣关系转换为利益共同体,形成了“1+1+1”大于3的倍增效应。
党建引领,“5同4联”探索共同富裕路
在大路村3000亩高粱地里,一面党旗猎猎飘扬,一群戴着党徽、团徽的人们在这里唱起劳动号子。一个“忆田头党史、谋乡村振兴”的主题党日、团日活动正在这里进行着……这是2021年8月27日农垦与大路村支部共建活动的一个场景。
在合作之初,农垦农产品公司与大路村除了签订农业经营合作协议,还签定了一份特别的协议——《支部共建协议书》,农垦农产品公司总部党支部和大路村党支部围绕生产经营开展结对共建,形成“理论同学、组织共建、品牌同筑、服务同行、成效同享”的五同模式。农垦驻村蹲点的陈从贵、王玉虎两名党员临时参加大路村支部支部组织生活。在党史学习教育中,两个党支部组织党员共同开展了参观安徽农垦博物馆、云峰村史馆等红色资源活动,多次在田间地头开展了“忆党史、学农技”主题党日活动,建立了以农垦技术党员、村干部党员和农民党员为主体的村企共建机制,重点围绕生产经营开展支部活动,有力有效地促进了党组织和村集体组织的振兴,为产业振兴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通过党建引领,联成了党员带头示范的一片丹心、联成了产业振兴的一股干劲,联成了共同富裕的一种情怀,联成了乡村振兴的一种模式。
“皖垦—大路”模式引起了长丰县委县政府的高度关注。县委书记李命山2021年先后三次到大路村调研,对“皖垦—大路”模式给予高度评价:“大农垦、大情怀,垦与村想到一起、干在一起、成在一起,闯出了乡村振兴新大路”。今年,长丰县投入1600万元资金,实施大路模式配套仓储烘干中心项目,同时,对大路村乡村振兴规划进行提档升级,借鉴农垦探索智慧农业的做法和经验,筹划农业物联网项目和农产品加工项目,致力打造乡村振兴新高地,并要求在其他乡村复制“皖垦—大路模式”,今年1月24日,农垦农产品公司与杨庙镇大元村签订了4000亩土地流转协议,继续推广这个模式发展现代农业。
安徽省委党校乡村振兴学院的教授、学者先后三次赴大路村考察调研,认为“皖垦—大路”转变了农民思想观念,改变了土地经营方式,提高了农民积极性,解决了耕地抛荒、非粮化问题。省委党校有意将“皖垦—大路”模式列入乡村振兴现场教学计划,并将其作为全省乡村振兴典型案例进行深度研究。
笔者手记:农垦带动乡村振兴,党建引领是关键,优势互补是要件,利益共享是硬核。“皖垦—大路”模式,不仅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新路径,同时也为农垦“出场进村”流转土地深耕现代农业,积累了可借鉴、可复制的模式。(垦 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