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垦种业凤阳分公司糯稻、大豆招标销售公告
发布日期:2021-08-13 浏览次数:7562
经安徽皖垦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凤阳分公司(以下简称凤阳分公司)申请,并报安徽皖垦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批准,2021年8月20日在凤阳分公司举行糯稻、大豆销售招标会。
凤阳分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销售,欢迎意向企业、个人、来电、来函咨询,诚邀大家参与本次招标销售活动(参与招标的企业、个人以下简称投标方)。本次活动由凤阳分公司承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招标销售分2个标,1标是糯稻,2标是大豆,均指现存在凤阳分公司的仓库里的糯稻、大豆。
一、招标销售标的物情况
1.标的物:糯稻、大豆。
2.数量:糯稻150万公斤、大豆15万公斤(据实计算)。
3.存放地点:凤阳分公司。
二、糯稻、大豆质量
以上述存放地点存放的现有糯稻、大豆质量现状为准。请参与招标的投标方于2021年8月19日16:00点前到上述存放地点自行查看,凤阳分公司配合;如未提前看样或看样后参与招标的投标方均视同认可标的的质量,成交后不再对质量提出异议。
三、招标资格
(一)参与招标的投标方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已在国内注册,持有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粮油贸易、加工(用粮)、饲料生产企业(经营者)等。
2.具有良好的经营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二)参与招标的投标方须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
4.公章(中标的投标方签订合同用)
四、招标保证金和招标形式
(一)招标保证金
1.参与招标的投标方须于2021年8月19日17:00点前向凤阳分公司账户汇入招标保证金,其中:糯稻贰拾万元、大豆伍万元。
2.招标保证金在规定的时间内,经核实到账后方为有效,并视同投标方响应本次招标;如投标方不按时参与招标,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标。
3.中标的投标方招标保证金不退还,转为《糯稻招标销售合同》或《大豆招标销售合同》的合同定金,在最后一批提货的货款中冲销,不支付利息;如中标的投标方违约,不退还合同定金。
4.未中标的投标方所交的招标保证金,在开标后五个工作日内返还。
收款单位:安徽皖垦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凤阳分公司
打款账号:12230001040007411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凤阳县支行
(二)招标形式
1.本次招标凤阳分公司设置糯稻标底价、大豆标底价,标底价为暗标底,开标时现场公布。
2.投标方将写有招标价格并加盖投标方公章的报价单,密封在一个材料袋中,招标价格精确到0.02元/公斤。在2021年8月20日10:00分入场时交给工作人员,逾期不予受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招标开标时间、地点安排及程序
(一)招标开标时间
1.招标开标时间:2021年8月 20日上午10:20分。
(二)招标开标地点
凤阳分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招标开标程序
参与招标的投标方,派一名代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足额招标保证金收据进入会场,将装有招标报价单的密封件和招标资格材料,送交会务工作人员,由王家义、吴瑕共同勘验。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方不能参加招标。
当参与招标的投标方报价全部低于标底价时,本次招标无效。报价等于和高于招标底价时,最高报价即为中标价,如最高报价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时,最高报价的各投标方须再次招标,其再次招标的报价必须高于上一轮的最高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招标,直至中标方产生。
如参与糯稻、大豆招标的投标方少于3家或资格审查后投标方少于3家,招标改为竞争性谈判,谈判价格最高且高于标底价的投标方,即中标。如谈判价格全部低于标底价,即流标。
六、其他约定
(一)合同签订:招标销售会结束后,中标的投标方须于招标销售会当日上午签订《水稻招标销售合同》、《大豆招标销售合同》,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0日12:00分前。逾期未签订合同的,按中标方违约处理,没收投标保证金。
(二)中标价糯稻为存放地点不含包装物的标的物散粒车板交货价。如中标方不按所签合同约定时间付款或完成提货的,视为中标方违约,公司不退还合同定金,并有权处置剩余的标的物。
(三)提货期限
招标销售水稻提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包括节假日、阴雨天气)提货结束。
(四)货款结算方式
招标销售结算方式:现款提货,2021年8月31日前结清全部货款(据实计算),合同定金在最后一批货款中冲销。
(五)本公告解释权归安徽皖垦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凤阳分公司。招标销售会开会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联系事项
联系人:王家义 138 6583 6116
唐怀同 159 5560 6499
安徽皖垦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凤阳分公司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