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村湖农场农业物联网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5-09-10 浏览次数:4109
皖现设招公告[2015]030号
1.招标条件
潘村湖农场农业物联网系统建设项目已通过审批,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就绪,资金计划已落实。安徽省现代农业工程设计研究院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招标代理人)受安徽省潘村湖农场(招标人)的委托,对潘村湖农场农业物联网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相应的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工程名称:潘村湖农场农业物联网系统建设项目。
2.1.2本工程地点:安徽省潘村湖农场(安徽省明光市潘村镇)。
2.1.3主要建设内容:农业物联网工程建设的专业设备和软件。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设一个指挥平台、一个监控平台和一个信息平台。一个指挥平台指智慧农场指挥平台,包括六个应用系统:一个水利设施远程控制系统、一个种子仓库监测系统、一个大田环境监测系统、一个养殖场监测系统、一个冷库监测系统、一个农机信息化管理调度系统;一个监控平台指智慧农场监控平台,实现场区4个重点单位和3个重点区域的视频与安全监控;一个信息平台指智慧农场信息平台,包括潘村湖农场绿色农产品电商旗舰店、潘村湖农场门户网站、内容发布系统和智慧农场ERP系统。项目应做好相关系统规划设计、软件研发、系统集成、专业设备采购、安装、运行、维护、项目验收、技术及人员培训等,具体招标内容和工程量见招标文件。
2.1.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2 标段划分:设1个采购标段。合同编号:PCHWLWCG.2015。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具体以合同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采购标段投标人须具有: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②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在300万元及以上;③投标人须为省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有独立的软件研发能力,需提供省部级软件企业认定证书、相关软件产品登记证书;④注册地在安徽省之外的投标人须已在安徽省有分支机构或办事处;⑤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2年9月1日到至今)已完成的单个项目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农业物联网项目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开标后对所有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与出售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报名与出售招标文件同时进行。
时间:2015年9月14日~2015年9月18日8:30~11:30, 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
地点:安徽省现代农业工程设计研究院(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468号农垦通和大厦1号楼1605室,黄山路与东至路交口,合肥科技馆西侧)。
4.2采购标段投标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①个人身份证件;②单位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③营业执照副本;④税务登记证书副本;⑤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⑥近三年以来企业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⑧软件企业认定证书、相关软件产品登记证书;⑨已在安徽省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的相关证明材料;⑩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是指社保部门出具: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不少于6个月,投标人给本人交社保的基金单)。报名时投标人应携带以上所有资料的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
4.3出售招标文件:采购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含图纸)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 ,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及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及开标时间)
地点:见招标文件。
时间:2015年10月11日上午9:00。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上述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不召开标前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 安徽农垦信息网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安徽省潘村湖农场
地 址: 安徽省明光市潘村镇
联系人: 熊言志
电话: 0550-8051402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现代农业工程设计研究院工程招标代理中心
地 址: 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468号农垦通和大厦1号楼1616室,黄山路与东至路交口,合肥科技馆西侧;
联系人: 张 锐
电话/传真: 0551-65170106 财务电话/传真:0551-62617448
邮件信箱: zhangrui200808@126.com
邮政编码: 230031
2015年9月10日